蔡细历加强媒体收治工程

 

2010.11.05【独立新闻在线·寒蝉有声专栏】蔡细历加强媒体收治工程

【庄迪澎】马华公会昨天出其不意,以马币12亿8146万1458元的代价“收购”其党营企业华仁控股在星报出版有限公司(Star Publications [Malaysia] Berhad)的3亿1331万5760股,把相当于42.4%的股权从控股公司转移到政党名下。蔡细历治下的马华公会此举,一方面违背蔡细历竞选总会长的宣言,即专业管理马华公会主要资产,例如《星报》,并允许该报管理层和编辑部自我管理和拥有编采自主权的承诺;另一方面则是与公民社会冀望政党退出大众媒体的期待背道而驰。

星报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报)的股权“变更”,美其名为重组投资活动,以便促进管理效率及提供更大的收益予投资者,但是媒体所有权的变动往往牵涉复杂的政治经济学因素,尤其是在马来西亚,媒体所有权素来既是执政党极为重要的媒体操控手段,也是执政党和权力精英们从事资本累积的渠道;因此,星报的控制性股权转到马华公会名下,一如2001年收购南洋报业控股,必有其重要的政治与资本累积意涵,不能当做一般商业交易看待。

马华公会自1979年开始控制在槟城创刊的英文《星报》(The Star),如今不但是马来西亚销量最大的英文日报,而且是获利极大的媒体集团,其2009财政年度税前盈利达到马币1亿9716万元,而税后盈利则达到马币1亿4963万元。星报的控制性股权从华仁控股转到马华公会名下,形式上或许是“左手转右手”,都是马华公会控制,利润还是进入马华公会的袋子,但其中一个差别,可能就是此举让马华公会有更为充裕的可调度资金可以较为直接地动用,避开或减少华仁控股作为一家企业必须遵循的商业法规和繁文缛节的束缚。甚至,由马华公会直接控制星报股权,能登入马华公会账户的星报所得盈利,估计会比经过华仁控股东扣西除各种支出之后更高。

然而,星报的控制性股权转到马华公会名下的动作,其政治意涵可能更让人感兴趣。虽然蔡细历曾在今年二月间公开表明,拒绝了让他担任星报董事会主席的献议,但别忘了,当时的蔡细历还在和原任总会长翁诗杰展开激烈的权力斗争,“星报董事会主席”的职位显然是翁诗杰阵营试图争取蔡细历休战的交换条件,要当总会长的蔡细历当时没要当星报董事会主席,并不能推论成当了总会长的蔡细历不要当星报董事会主席。

派系威胁迫促使收回控制权

星报董事会主席虽是政治任命(political appointment),但通常不是由总会长兼任,而是总会长委派的资深党要担任(例如三朝元老梁邓忠、前总财政刘衍明)。虽然星报已在今年5月24日宣布委任企业界人士柯汉良出任董事会主席,但是随着马华公会成为星报的直接大股东之后,总会长蔡细历若要出任董事会主席,也是名正言顺之举。即使蔡细历没有兼任董事会主席,以现在马华公会-星报的权力结构,相对于马华公会-华仁控股-星报的权力结构,蔡细历对星报的控制力肯定更为直接和深刻。

星报的控制性股权转移到马华公会名下这个最新事态,应该与今年八月间发生的“988电台大地震”一并对照解读。在2010年8月24日发表的《988事件之异调》中,我就提到,原任总会长翁诗杰任内延揽的988电台高层在蔡细历走马上任之后被撤换,是党营(大众)媒体“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政治现实和常态。而且,“988事件”似乎也显现了马华公会仿效巫统控制媒体的“危机模式”,即当权者因党内派系围剿及党外压力而遭逢权力危机时,加紧掌握党营(大众)媒体往往是优先要事,以便祛除不利舆论及营造有利舆论;当时仅靠39%支持率当选党魁的蔡细历在华社的支持率只有区区9%,且党内面对黄家定与林祥才派系的威胁,更加剧了蔡细历“回收”党营(大众)媒体控制权的迫切性。

所以,据此脉络论之,星报的控制性股权从华仁控股转移到马华公会名下,直接从属于蔡细历之权限,恐怕并非即兴之作。若说“988事件”是蔡细历启动收治党营宣传机器的起跑点,那么星报股权转移马华公会名下,则是巩固、强化对党营宣传机器的控制权的进一步动作。虽然我不愿意把蔡细历拉抬到马哈迪同等的高度,但是蔡细历仿佛是在仿效马哈迪(或巫统)收治媒体的手段,只是前者的收治工程的规模是小巫见大巫。

未能能容纳媒体异议

蔡细历当选马华公会总会长前后,虽然数度信誓旦旦地保证星报的编采自主和对新闻自由的尊重,但是这种政治官腔只能姑且听之,不能当真;就如巫统主席纳吉在2009年4月3日宣誓出任首相前后一星期至少在四个不同场合发表了向媒体示好的言论或举措,但4月9日的第一场宣布政府团队的记者会就禁止《独立新闻在线》进场采访。【点击:禁止《独立新闻在线》系列报道】

蔡细历对待异议的态度如何?从他面对记者的尖锐问题时,不时以不可一世的口吻回应,甚至讽刺记者的作风,大抵可以看出端倪;不过,《东方日报》南马区经理郑清华早前的一篇文章《范清渊你不是蔡细历!没那么“劲”》有一段描述,更是恰如其分地勾勒出来蔡细历对待异议的态度。郑清华在这篇文章中写道:

“我对蔡细历并无好感,尤其是在多年前,《东方日报》才创刊不久,他曾经阻止《东方日报》进入在峇株(吧辖)举行的一场马华大会会场。而其他华文报则可以在会场上派发……当时即与另一位同事向他(蔡细历)交涉,他(蔡细历)的说词是接获报告,《东方日报》报道不利马华的新闻,我们向他解释并没这回事。

蔡细历‘立刻作进一步瞭解,并在查证后让《东方日报》进入会场’。文章里郑先生解释:‘提起此旧事,是要说明,他是一个办事认真的人,并且会尊重不同的意见,若犯错的话,懂得及时加以纠正’。”(转引自杨善勇《528记马华一次大过》,2010.05.28,东方日报)

郑清华的描述,恰恰反映了蔡细历不是能容纳媒体异议之政客,但他文末的结论是错误的结论,因为倘若蔡细历真是“会尊重不同的意见”,断不会因“接获报告,《东方日报》报道不利马华的新闻”而“阻止《东方日报》进入在峇株举行的一场马华大会会场”。蔡细历在查证后(《东方日报》没有报道不利马华的新闻),方允许《东方日报》采访,不正是说明了蔡细历底子里那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对待媒体的心态吗?    ‖  原文出处 ‖  下载PDF档  ‖

 

延伸阅读:

2010.11.05【独立新闻在线】马华重组华仁投资 星报转予政党所有

马华公会今天宣布,将旗下独资子公司华仁控股公司拥有的《星报》股份转售予该党,并称这项转手是为了重组该党的投资活动,不影响该党在星报的利益。    ‖  原文出处 ‖  下载文告原文PDF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