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通过资讯自由法 赋权公众付费索公文


2011.04.01【独立新闻在线】雪州通过资讯自由法 赋权公众付费索公文

【翁慧琪】民联雪州政府今天正式三读《资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State of Selangor) Enactment 2010),成为我国首个立法保障公众资讯自由权的州属。

随着法案顺利通过,这意味着日后任何人都能直接付费向各政府机关资讯官索取政府文件。

负责雪州旅游、消费人与环境事务行政议员兼武吉兰樟区(Bukit Lanjan)州议员的黄洁冰今天上午11时左右提呈该法案进行三读。

她在议会中提到《资讯自由法》委员会咨询非政府组织、律师等耗时多达九个月集合多方意见与建议后,对原本的法案进行修订,而州政府亦无异议接受他们的提议。

她指出,民联雪州的确希望能够拟定一个完善的法案,但还是受限于宪法,所以他们还是确保所拟定的法案是没有超越权限。

不过,她也指责《资讯自由法》委员会中的国阵州议员没有出席任何一场会议或对话会,称他们不愿参与人民一起见证历史性的一页。无论如何,民联还是在各方协助之下,顺利完成拟定《资讯自由法》法案。

雪州州议会议长邓章钦过后寻求所有议员的答复,最终以同意声浪较多,顺利通过该法案。

雪州政府去年7月14日二读通过《资讯自由法》,但在野的国阵议员反对订立此法,认为有违宪之虞。【点击:指大臣有解密权无必要立法 国阵:雪州资讯自由法违宪】

州议会遴选的《资讯自由法》委员会,负责谘询、收集民意,此委员会由淡江州议员沙礼顺吉带领,其他委员则包括四名民联议员,二名国阵议员,即:聂纳兹米(Nik Nazmi)、昔江港区(Sijangkang)阿末尤努斯(Ahmad Yunus Hairi)、黑风洞的阿米鲁丁(Amiruddin Shari)、梳邦再也的杨巧双、丹绒士拔(Tanjung Sepat)卡林(Karim Mansor)、轰埠区(Kuang)阿都苏古(Abdul Shukur Idrus)。【点击:雪州资讯自由法漏洞重重 公民组织担心沦政治花招】 ‖  下载PDF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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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慧琪】负责雪州旅游、消费人与环境事务行政议员兼武吉兰樟区表示,雪州州议会在2011年4月1日通过的《资讯自由法令》已经应非政府组织的要求作出数项修改,这项赋权人民获取公文的法令可望在半年后真正落实。   ‖  阅览全文 ‖  下载PDF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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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莪《资讯自由法》明年三月可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