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媒体评议会,来者不善?

 


2004.09【(香港)传媒透视】马来西亚媒体评议会,来者不善? ‖  原文出处  ‖  下载PDF档  ‖

【作者/庄迪澎】在媒体业发达的国家,媒体评议会是监督媒体不当作业、保障公众利益的重要机制,英国的报业申诉委员会(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是其中的佼佼者。自英国殖民地时代算起,马来西亚新闻业虽有两百年历史,但迄今仍无任何正规的媒体观察组织监督大众媒体是否违反专业伦理或侵害公众权益。

成立评议会胎死腹中

成立媒体评议会的想法,在马来西亚并不新鲜。早在1973年,第二任首相阿都拉萨曾提议设立媒体评议会,却未尽其功。1983年,国家传播大会重提此事,但也只闻楼梯响。1989年5月20日,马来西亚报业协会(Malaysian Press Institute)拟定《马来西亚新闻事业行为守则》,并建议成立一个由法官领导的监督机构执行这份行为守则,最终也形同虚设。

1999年8月11日,内政部召集记者职工会及马来西亚新闻协会的代表会商筹组媒体评议会(Media Council of Malaysia)的计划,并授权马来西亚新闻协会与媒体及新闻从业员磋商细节。

马来西亚新闻协会组织一个15人的“研究成立马来西亚媒体评议会建议工作委员会”,主席是当地最大规模的马来西亚文报纸《马来西亚前锋报》的编辑,成员除了四名大学传播院系的讲师、一名马来西亚新闻协会代表及一名全国记者俱乐部(National Press Club)代表之外,其余八人都是各种语文媒体的高层编辑;委员会的五人顾问团成员都是报社的主管级编辑。

这个工作委员会在2001年拟妥媒体评议会计划书,但是政府迟迟未在国会提呈媒体评议会法案。今(2004)年5月9日,新闻部副部长再努丁迈丁(Zainudin Maidin)却宣布说,鉴于新闻从业员反应冷淡,新闻部已决定放弃成立拟议中的媒体评议会。再努丁将媒体评议会胎死腹中归咎于新闻从业员反应冷淡,但有趣的是,马来西亚新闻协会向主流媒体的总编辑、编辑、学者、非政府组织展开问卷调查,所得结果却是93.3%的受访者支持成立媒体评议会。

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主要原因是马来西亚新闻协会的问卷调查并不严谨,而且缺乏代表性。它们发出一百份问卷,但只收回三十份,而这三十个受访者当中,总编辑及编辑占了将近三分之二(总编辑七人、编辑十二人,合计63.3%),其余为记者职工会代表(一人)、(大学)学院院长(二人)及其他(八人)。

易言之,这项问卷调查脱离了媒体业的“基层”(一般记者),偏重媒体的主管级编辑。主管级编辑是媒体的行政人员更甚于实际意义的新闻从业员,而且大多数是政治任命,他们配合官方唱和音是预料中的事。草拟媒体评议会计划书的十五人委员会中的九个成员及五名顾问都是主流媒体的主管级编辑,因此问卷调查得出几乎一致赞成的结论绝不出奇。

拟议中的媒体评议会将是由国会立法成立的法定机构,有25名成员,三分之二是媒体(包括官方媒体)的发行人、编辑、记者,另外三分之一是由显要人物、专业人士及学者组成,但朝野政党及政府官员皆不能入会。

媒体评议会主席由联邦法院(马来西亚最高层级法院)或上诉庭现职法官或退休法官担任,任期三年,为全职及受薪职务,人选则由一个委员会推举,委员会成员是国会下议院议长、国会上议院议长、联邦法院大法官,以及马来西亚报业协会推荐的三位编辑。经推举的人选,将由马来西亚元首正式委任就职。

相对于政府及媒体主管的积极符合,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The National Union of Journalists Malaysia)及其他民权组织都反对成立媒体评议会;由学者及知识份子主导的非政府组织国民醒觉运动(ALIRAN)批评政府推动的“媒体评议会”(press council)将成为“压制性媒体评议会”(Op-press-ive council)。

政治势力干预媒体作业

虽然主流媒体参与草拟媒体评议会计划书,可是何其讽刺的是,同行本身却也认为媒体评议会将侵害新闻自由。在当地华人社会渗透力最强的中文报纸《星洲日报》的集团总编辑萧依钊是顾问团成员、副执行总编辑郭清江是工作委员会成员,但是萧的下属、郭的上司,总编辑许春却说,新闻评议会所制订的报业新闻准则“就只能被滥用来进一步箝制新闻及言论自由”。

民间团体的担忧其来有自。马来西亚不是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建国以来长期执政的国民阵线不但以严厉的媒体法规管制媒体业,也经由党营企业控制媒体所有权,侵害媒体自主权及打压舆论空间。总部设在纽约的“保护新闻从业员委员会”(Committeeto Protect Journalists)自1999年开始,连续三年将执政22年的前首相马哈蒂尔列为“世界十大新闻自由公敌”之一。

马来西亚报业由内政部(今年四月改组及易名为“国内安全部”)监管,报社及杂志社必须每年向内政部申请出版准证,但内政部可随时撤销出版准证,而且无需解释为何。随时失去出版准证的恐惧是造成报社步步为营的主要因素之一,另外还有煽动法令、内部安全法令及官方机密法令等法规紧紧约束媒体作业空间。

马来西亚政府经常辩称1988年以来,不曾关闭任何媒体。已然驯服的媒体又何需关闭?政府没有关闭媒体并非新闻自由得到保障,反而是说明了媒体管制何其功德圆满。政治势力干预媒体作业根本不是新闻,媒体同业流行“内政部请喝茶”这句话,意指内政部官员召见总编辑施压。但是更多时候,内政部官员或内阁部长是以“非正式”手段施压,前副内政部长曹智雄在国会回答在野党议员质询,就曾大言不惭地说,内政部给报社打电话“是很普通的事情”。

内政部打压媒体早已恶名昭彰,由它推动成立媒体评议会,岂能令人心安?尽管媒体评议会是个向国会负责的法定机构,但国会实际上由执政党强势控制,早已被在野党喻为“橡胶盖章国会”,媒体评议会能有多大自主性与权威性,令人置疑。2000年成立的另一个法定机构人权委员会就是前车之鉴。

为媒体划下作业禁区

媒体评议会的人员任命也决定了媒体评议会能否无畏无惧及独立超然。主流媒体几乎都是执政党的关系企业,而且高层人员往往与执政党关系暧昧。媒体评议会主席虽说由国家元首正式委任,可是马来西亚奉行君主立宪制,元首并无实际行政权,而是根据所谓“首相的劝告”行事。最终,媒体评议会的成员实际上将是政府属意的人选,这些人的媒体观一般上会与官方论调合拍,不会挑战官方管制媒体的合法性基础。

因此,媒体评议会能否超越执政党政治利益担当捍卫新闻自由及媒体专业的重任,是个很大的疑问。每逢大选,主流媒体的选情报道都是毫无忌禅地一面倒,沦为执政党的宣传机器,甚至杜撰假新闻及刻意歪曲在野党的政见。媒体评议会由这些媒体的高层编辑领导,它将如何处理在野党及民间对他们主管的媒体的申诉?尽管媒体评议会的主要任务是捍卫新闻自由及确保媒体中立客观,但是执政党压制媒体的程度积重难返,几乎所有主流媒体的所有权都由执政党的党营企业或朋党企业家控制,再加上严刑峻法并无松绑的迹象,“捍卫新闻自由和媒体专业”的说词恐怕只能沦为点缀及神圣化媒体评议会的装饰品。

无论媒体评议会由哪个内阁部门监管,都将对媒体业产生灾难性后果――执政党对媒体编采作业的干预将趋向建制化、合法化及正常化。媒体报道政府政策失误、贪污腐败或族群权利议题时,政府总是将这些报道贴上怀有恶意、偏颇,甚至煽动族群关系的罪名,过去的政治话语顿时成为媒体评议会仲裁报告里的权威意见,必将为媒体业划下人人自危的作业禁区。此潜在危险尤其危及中文媒体,中文媒体对不平等政策的报道、评论,经常被执政党批评为“玩弄族群敏感课题”。鉴于马来西亚特殊的族群政治环境,媒体评议会实际作业时极可能服膺于这套主流论述。

许春的警言其实还提出了另一个讽刺的疑问:既然主流媒体的主管级编辑是设计媒体评议会主要成员,他们为何拟出会“进一步箝制新闻及言论自由”的方案,为何还要助纣为孽,为媒体业埋下计时炸弹?这是他们没有解答,但不能永远避而不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