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论衡(四):抵制媒体,是阅听人权益

2011.08.15【东方日报•名家,A34版】抵制媒体,是阅听人权益――新闻自由论衡(四)

【庄迪澎】今年7月9日的《中国报》夜报封面头条标题《说好的和平呢?示威乱隆市 1667人被捕》,招致读者猛烈抨击,甚至号召抵制,另有十个华青团体联署要《中国报》道歉。读者号召抵制的举措是否合理,可从两点来谈:一是《中国报》的标题有无不妥;二是从媒体的外部效应剖析阅听人抵制媒体的正当性。

对于第一点,《中国报》在7月13日发表声明辩称,前述标题是个“隐喻”,“泛指各方,包括政府、净选盟和民间社会,都曾经表达期望出现一个和平的场面;后来的发展,却非如各方所愿”,“部分读者从不同角度解读,进而产生误解”。

《中国报》的辩解缺乏说服力,是因为前述标题确实偏颇,不是以“不同角度解读”之说就足以开脱责任,因为解读和诠释都得契合实际脉络,而非在真空里想象。

首先,只有净选盟2.0宣称举行和平集会,政府和警方素来都把任何非国阵认可的集会定调为“非和平”,在净选盟2.0大集会之前,警方甚至跋扈地恫言见一个捉一个,暴力镇压的姿态不言而喻。既然政府和警方从不期望“和平”,“说好的和平呢?”若是一种“隐喻”,其指涉对象就只会是净选盟2.0。

其次,即使单从新闻标题的字面理解,主题“说好的和平呢?”与副题“示威闹隆市”,上下文却有前呼后应之效。“示威闹隆市”指涉的对象是净选盟2.0大集会和参与者,这点不辨自明;既然形容净选盟2.0“闹隆市”,“说好的和平呢?”自然有责备他们违背“和平集会”承诺之意。

马来西亚的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和在野党号召的群众集会,政府和警方几乎都定调为“动乱”或“破坏秩序”,但集会时所谓“乱”,通常是镇暴队暴力驱散民众,造成民众窜逃、挣扎的场景,媒体的画面和照片却将它“再现”成民众捣乱的样子。读者不齿《中国报》所为的原因,正在于此。倘若《中国报》主事者有放下身段的勇气,刊登道歉启事,也许较能平息不满。

第二点,媒体有别于一般工业商品,它产生的外部效应(externality)牵连层面深而广。外部效应是指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所产生的非市场性影响,即使没参与其中的人,亦受牵连。

例如,当媒体自觉地力争和维护新闻自由,揭露政府非法截取民众的电邮资讯,进而导致这种滥权行为喊停,保障了民众的隐私权;或是揭露政府贪腐,阻遏了未来可能发生的贪腐,使得纳税人的血汗钱确实用在利惠百姓的地方。这是媒体产生的正外部效应(positive externality)。

反之,倘若媒体对于官方动辄暴力镇压群众集会的举措批判缺席(更别说唱和官腔合理化镇压),将产生纵容警察滥权、民主萎缩的效果,整体社会都得承担这些恶果。这是媒体产生的负外部效应(negative externality)。

利益相关者不限于阅听人

报业(或其他媒体)与一般商品的另一个差异是,它是在双元产品市场(dual product market)中营运――既生产和出售报纸,又经营广告业务。报社为了赚取利润而把报纸的空白页面出售给厂家刊登广告之际,实际上也在把读者出售给广告商。报社经常以大篇幅吹嘘销量第一或读者人数最多,在兹念兹的正是能以销量及读者人数之多吸引广告商以及调涨广告费率,让利润极大化。

至此,显而易见的两点是:首先,就媒体的外部效应而言,公众而不只是读者,都是媒体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他们自觉地承担监督媒体的责任,既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维护整体社会的福祉。更何况,当报纸把净选盟2.0大集会影射为非和平集会,等于也把参与集会的读者归类为捣乱者,岂有不能抗议之道理?

批评媒体的劣质内容或抵制不肖媒体,是监督及改良媒体的必要手段之一。阅听人面对掌握重型武器的两大对手――国家机关和资本势力,务必掌握可驾驭的手段,才较有可能驱动媒体抵抗国家机关和资本势力,否则所谓“监督媒体”将沦为空话。

其次,读者作为被报社“出售”给广告商的“商品”,对于报社的生存乃至赚取暴利,居功厥伟。就此意义而言,读者作为利益相关者之地位,更是不在话下。

读者号召抵制《中国报》之后,有些维护《中国报》的言论质疑,开设面书专页号召抵制的“网民”并非掏腰包买报纸的“读者”,大有非消费者无权发言之意。理解了媒体外部效应的影响层面,以及阅听人乃媒体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就不难发现,这种回应十分童稚。

其次,即便号召抵制《中国报》的“网民”没有掏钱买纸本《中国报》,而是到《中国报》新闻网阅读,他仍具有读者的身份;而且他登陆《中国报》新闻网,亦使得报社能以网站的流量作为游说广告商在新闻网上刊登广告和为广告定价的依据。据此而言,“网民”的利益相关者地位,与报纸的读者无异。

1995年大选,我以《星洲日报》记者的身份在槟城采访竞选活动,亲自见证《南洋商报》刊登《林吉祥做梦也想当首长》的造假新闻丑闻,事后在《星洲日报》言路版发表《报纸把公信力当赌注!》一文,一名资深记者随后撰写《致庄迪澎公开信》回应(1999年5月30日,《星洲日报》言路版),有一段文字十分契合本文主旨:

“建立公信力是有良知的新闻从业员所追求的目标,当做不到这一点或不能做到这一点时,你只好寄望群众走向不惑,挑战媒体公信力。对一个投身新闻行业的人,讲这样的话毕竟是件对自己很残忍的事。但是,如果庶民不醒觉,连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都辨别不了,那却是个更大的悲哀,对有心建立传媒公信力、期望政党政治也有公信力者,那会是个更长久的挫折。”

16年后重读这段文字,仍觉醍醐灌顶、振聋发瞆!(不晓得,已高升星洲媒体集团执行董事的作者,以为然否?)    原文出处下载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