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迟来的教训!

2012.02.23【独立新闻在线•寒蝉有声专栏】《星洲日报》迟来的教训!

【庄迪澎】自诩“正义至上”超过20年的《星洲日报》对2月18日“林冠英-蔡细历辩论会”的新闻处理方式偏颇,罕见地引发大量愤怒的读者涌入它刚于一个月前开设的面子书里批评、抗议,确实有点令人始料不及,毕竟自1989年复刊一周年时打出“正义至上”的“道德-文化”行销策略之后,《星洲日报》靠着卖弄1987年的停刊悲情、卖弄“同仇敌忾”的情绪,成功地博取了很多华人读者的同情,对它谅解和宠爱有加、批评不足。

形容愤怒的读者对《星洲日报》和该报自封的“第一名笔”郑丁贤“如梦初醒”,是相当“写实”的,因为国内主流媒体处理朝野政党和非政府组织的新闻时,立场偏颇,用心读报的人都早已司空见惯,《星洲日报》和郑丁贤并没有自外于此。单是马华公会的新闻,1999/2000年党争(林良实与林亚礼之争)、2008/2009年的党争(翁诗杰与蔡细历之争),不少读者都有报道偏颇一方的印象;更别说满身争议的现任首相纳吉上台时,在16页厚的《纳吉就任首相专辑》里肉麻地以吹捧“纳吉白里透红的肤色和红润的嘴唇一直受到许多人羡慕”。

读者如梦初醒

读者的如梦初醒,其实并非偶然。2011年7月9日《中国报》的夜报头条以《说好的和平呢?》为题,报道当天的净选盟2.0大集会,影射净选盟没有兑现和平集会之承诺,招致读者涌入面子书非议,迫使该报一度关闭面子书的留言功能。《星洲日报》显然没有吸取姐妹报的遭遇。

放在更大的脉络上来看,无论《中国报》或《星洲日报》,皆没有正视我国民心在2008年大选以后的变化,尤其是709净选盟2.0大集会之后掀起的另一股“反的政治”的高潮――人们厌倦也厌恶执政党颐使气指的气焰,也对华团、媒体向执政党卑躬屈膝的奴性反感。

《星洲日报》面对读者罕见地激烈批评,“罕见地”在面子书里“表现”低姿态,试图以“我们有在聆听”、“谢谢大家的监督与提醒”、“我们会用谦逊的态度做检讨”等说辞来灭火。但是,“昂首太久,不易复位”的《星洲日报》毕竟无法真正放下身段,一方面既无谦卑道歉,另一方面平时在“报神”、“星洲友”的面子书上为它摇旗呐喊的文字打手将网民说成“暴民”、政党的枪手、黄丽娥的怂恿、邱光耀的手下……,甚至掌管副刊的副总编辑曾毓林还在副刊的“悦读书房”面子书上和网民对着干,执行总编辑郭清江则嚣张地攻讦读者“有立场的憎恨国阵”。(至于曾毓林的子弟兵陈莉莉(Chin LeeLee)之流在《星洲日报》面子书上的叫嚣,不提也罢。)

星洲没错,又是读者的错?

《星洲日报》有用谦逊的态度做检讨吗?实际情况恰恰相反。首先,《星洲日报》迄今都未曾在报纸上刊登“本报声明”之类的公告表示深切反省(别奢望它道歉),仅是在2月20日及21日刊登两位副总编辑曾毓林和郑丁贤的文章。其次,即使暂且不质疑在“沟通平台”和“马荷加尼”栏发表的文章是否“不代表本报立场”,这两位副总的辩解不但牵强,且不惜把自己“白痴化”,也试图把读者都“白痴化”――不过,从读者在《星洲日报》面子书里对这两篇文章的回应,显示《星洲日报》再度低估了读者的知识和智慧。

曾毓林的文章,标题大喇喇打着《我们在认真聆听各方批评》,内容却是文不对题,佯装一副“无辜受害”、可怜兮兮的样子,继续以“中间人”、“中立”来自我包装,掩饰《星洲日报》处理林蔡辩论会新闻的版页安排确实偏颇。

“中间人没有站在某一方,某一方自然就会指他偏帮。……新闻工作者力求中立之际,两造双方未必认可其‘中立’,总会认为‘没有站在我这方,就是偏向对方’。”――曾毓林如此说法,既是在坚持《星洲日报》对林蔡辩论会新闻的处理是“中立”的、没错的(所以他下文又写“无法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也是在开脱责任,试图把读者的不满定调为:《星洲日报》是因为没有满足“亲民联/民主行动党/林冠英”的读者的期待(冀望《星洲日报》偏帮他们),才激怒了这些读者。

曾毓林文末进一步将《星洲日报》的偏颇淡化为“编采部每天须面对数以千计的新闻,要怎样编排、放在哪个版、放多大、标题怎样打,都须马上作出决定,没有多余的时间让他们去深思熟虑,有时难免有疏漏”,甚至还提出“‘功力不够’无法拿捏到最准确的新闻工作者,我们还是要鼓励他们”这种说法,不但可笑、荒谬,对于一家经常自诩“专业”、“权威”、已有82年历史的报社,以及报社里多名入行超过25年资深高阶编辑而言,更是“罕见地”自贬!

由于郑丁贤的《错谬定多,欺罔幸免》提出相似辩解,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段落里一并讨论曾毓林的辩解何以可笑、荒谬、不可信。

郑丁贤同样把《星洲日报》的偏颇轻描淡写为“排版”的“疏忽”,却同样没有说服力,继续把报社主管“白痴化”,也继续试图把读者“白痴化”。为了向读者更详细说明,这里摘引郑丁贤的几段辩解:

“本报当天对蔡细历和林冠英的辩论,在报章封面,两人各占一半;此外,依照过去本报对重大新闻的处理,这次的辩论,也特别用对开的‘拉页’方式突显。

在这两版对开的‘拉页’,蔡细历和林冠英一左一右,各占一个完整的版面。

如此处理,应该是平衡。

然而,在印刷技术上,这一张拉页套进整份报章时,却是一前一后;蔡细历的部份出现在第2版,林冠英变成第31版。

原本的版面安排,是要悉出诚意,让左右对衬;然而,出现的效果,却是一前一后,造成误解。”

资深编辑竟变成菜鸟

郑丁贤的这几段说法,以及前引曾毓林的说法――“编采部每天须面对数以千计的新闻,要怎样编排、放在哪个版、放多大、标题怎样打,都须马上作出决定,没有多余的时间让他们去深思熟虑,有时难免有疏漏”――为何不可信?简单阐述如下:

(一)曾毓林所谓“没有多余的时间让他们去深思熟虑”之说,只适用于突发事件的例子,尤其是凌晨发生的突发事件,因为突发事件既无预警,也许在报纸付印前一小时甚至半小时前才接到消息,记者只能写精简的报道,也没有充裕时间跟进,而值班编辑必须在极短时间内决定是否将此突发事件安插在重要版位(例如封面头条、第三版头条等)。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经验丰富的值班编辑仍然有能力做好决策;倘若举棋不定,则可一通电话请示上司拍板。

然而,林蔡辩论会并非突发事件,而是新闻学里所谓的“假事件”(pseudo event)――已经预期会“发生”的事件。有报社编采部工作经验的人都应该知道,报社既然重视这类“罕见”的所谓“王对王辩论会”,事前就已经预定要拨出多少版面和哪些版面来容纳相关的新闻,而不是当天“马上作出决定”或随机决定。预先安排是常态,因为这个决策过程牵涉到是否要增印页数,而增印页数则也牵涉到要争取额外的广告来支付增印页数的额外成本。

(二)不只是拨出多少版面和哪些版面是已经预定的,林冠英和蔡细历的新闻何者在前、何者在后,一般上也早有腹稿;按照主流媒体的常规,决策标准是“重朝轻野”(在新闻人物地位对等的情况下)。在重要版面突出蔡细历,让林冠英殿后,是既定决策,只不过《星洲日报》没有预见读者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弹。

郑丁贤说“在这两版对开的‘拉页’,蔡细历和林冠英一左一右,各占一个完整的版面。如此处理,应该是平衡”,这句话错在两点:

(1)各占一个版面未必就是平衡,例如封面和封底,报社主管总不会把他们认为当天最重大的新闻刊登在封底吧?读者也不会认为封底才是当天最重要的新闻吧?这个应硬抝乱掰的说法,和曾毓林在其面子书的留言一并阅读,真的会笑死同行。

曾毓林在面子书是这么写的:“从今天这件事,我深刻发现一个问题,而且我也发现得太迟了。原来一个新闻处理得理想与否,不只是要盯住记者下笔是否中立,也包括编辑排版呈献是否理想──文字会左右人,版面一样如此。过去我们没有同时注意,这真是疏忽啊!”

不可笑吗?一夜之间,销量第一的“权威”中文报社里的至少25年业界经验的资深编辑(从总编辑到副总编辑到新闻编辑等主管)俨然都突然返老还童,成了刚入行的菜鸟记者/编辑,不知道报纸的新闻版面安排前后、大小,反映了报社对相关新闻的重要性之判定,也不知道新闻版面的安排,对读者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力。

今天才“发现”第2版右边是第31版?

(2)郑丁贤没有向读者说明,即便是“蔡细历和林冠英一左一右,各占一个完整的版面”,为何是蔡细历在前、林冠英在后,而不是林冠英在前、蔡细历在后。

他说:“在印刷技术上,这一张拉页套进整份报章时,却是一前一后;蔡细历的部份出现在第2版,林冠英变成第31版。原本的版面安排,是要悉出诚意,让左右对衬;然而,出现的效果,却是一前一后,造成误解。”如此说法是试图以“无心之失”开脱责任,但实际上根本就与“印刷技术”无关,也不可能是“无心之失”;试问,谁会不知道封面(第1版)毗邻那一页是封底(第32版)呢?

《星洲日报》这些至少有25年经验的资深高阶编辑,到了2012年2月19日才“赫然发现”原来第2版右边那页是第31版。不可笑吗?

“蔡细历和林冠英一左一右,各占一个完整的版面”,为何是蔡细历在前、林冠英在后,而不是林冠英在前、蔡细历在后?提出这个疑问,并不是因为林冠英在前、蔡细历在后就有政治正当性,不是因为认定“民主行动党是忠的,马华公会是奸的”,更不是因为读者要《星洲日报》偏帮民联/民主行动党/林冠英,而是如果根据马华公会青年团联邦直辖区州团长周连琼所说的“新闻价值”加以论断,这是一个专业的疑问。

周连琼帮倒忙

周连琼在2月21日发表文告声援《星洲日报》,不仅批评网民“理性不足”,更说“媒体是依新闻价值决定报道篇幅,而林冠英辩论内容空洞,不能怪媒体未大篇幅报道其言论”。

在《星洲日报》近年来一再被读者批评亲国阵、亲马华公会,以及2001年张晓卿与马华公会联手并吞南洋报业控股的背景下,周连琼跳出来为《星洲日报》背书,效果适得其反,帮了倒忙,只会加深《星洲日报》和马华公会暗渡陈仓的印象。

不过,周连琼(左图)提出“媒体是依新闻价值决定报道篇幅”的说法,倒是很有趣。身为新闻系毕业生,我无法不认同,媒体确实是依新闻价值决定报道篇幅;但是,此说有个重要前提,就是在报社老板和主管没有政治利益、压力,纯粹以专业判断做决策的情况下,此说才有说服力。

其实,“媒体是依新闻价值决定报道篇幅”的说法,并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以新闻价值才决定报道篇幅也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对社会有益的说法。不过,这不是本文的主旨,暂且不论,我姑且就假定认同“媒体是依新闻价值决定报道篇幅”的说法,进一步告诉读者,若以“新闻价值”作为判准,以林冠英为先、蔡细历为后,才是比较正常的专业决策。

根据媒体的报道,以及评论人和网民的评价,林冠英和蔡细历的辩论内容都是老调重弹、各说各话(题目本身就了无新意,甚至与2008年大选以后的政治氛围格格不入),没有惊喜(否则“拖车姐”就不会“喧宾夺主”爆红了)。既然如此,我们可以摒除辩论内容的重要性不谈,假定林蔡两人在这方面(负面的)平分秋色,任何一方的内容都没有产生特殊的影响力(impact)和后果(consequence)。

“新闻价值”是这样谈的

如此一来,我们就从“新闻价值”的另一判准新闻人物的“显要性”(prominence)来说明,为何“非政治考量”的专业判断,应该是林冠英在前、蔡细历在后。

(一)就党务而言,林冠英和蔡细历都是党魁,地位对等,但是蔡细历所属的马华公会虽然是联邦执政党,却只有15名国会议员,而林冠英所属的民主行动党虽然是联邦在野党,却有29名国会议员,人数比马华公会多出将近一倍;而且,民主行动党是槟州民联政府(以及被夺权了的霹雳民联政府)的主干政党。据此背景而言,民主行动党是比马华公会更有影响力的政党,林冠英自然比蔡细历更有新闻价值。

(二)就官职而言,林冠英不仅是国会议员,更是槟州首席部长,蔡细历则是区区的槟州港务局主席;因此,就人物显要性而言,林冠英的新闻价值应比蔡细历更高,因为他的言行可能反映出他治理州务的格局与优劣。

(三)就个人形象而言,林冠英不仅有着1990年代中期因处理“15岁马来少女事件”而坐牢的光环,在2008年大选后出任槟州首席部长,人气大增,后市看起。反观蔡细历,虽然曾任卫生部长,却遭2008年的偷情光碟事件所累,公众形象远不如林冠英。

然而,期待《星洲日报》以前述“新闻价值”作专业决策,突出林冠英而不是蔡细历,肯定是个艰难任务(即使林冠英曾经称赞它具有“国际水准”)。《星洲日报》经常可怜兮兮的以1987年的遭遇、走钢索来博取读者同情,为它的偏颇新闻开脱责任,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幕后老板张晓卿本身就是国阵成员党(人联党)党员、与联邦及砂州国阵政要关系密切,以及报社高层和政要过从甚密,在报界亦非秘密,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星洲日报》要为“林蔡辩论会”新闻处理失衡引发的争议止血、灭火,体面的做法是谦卑地道歉。道歉并非不能辩护,而是要提出有说服力、可信的说法,不是一再以似是而非的论调,把读者都当白痴。诚如我在2011年10月3日在《东方日报》发表《中文报社主管的更年期焦虑》里提到,比报社主管掌握更多文化资源、知识更丰富、表述能力更强、见地更掷地有声、社会地位更高的“读者”,如今比比皆是。

死鸡撑饭盖,只会更丢脸!去年用来“告诫”为郑丁贤误读、误译《经济学人》专文护短、狡辩的《星洲日报》众作者的这句话,不幸地在半年后再派上用场!    原文出处下载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