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少年被控,媒体报道失控

amos yee (3)

2015.04.17【当今大马】新国少年被控,媒体报道失控

【廖珮雯】本月初在报章看到转载自新加坡的新闻,报道在网络视频辱骂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少年上庭。新闻标题打着“辱骂李光耀 累父道歉 少年被控上庭暗笑”。

新闻内容先描述少年罪行和案情发展,前面三段就以大量文字描写父亲“代儿鞠躬向总理道歉”,描述父亲“语带哽咽”。

写此文的媒体,将父亲充满反省式的道歉举动,和少年“上庭‘暗’笑、‘窃’笑”一种死不悔改的态度,形塑两者鲜明的对比。

虽然这在新加坡世代差距来说,这也的确反映事实,老一辈和年轻一代对领袖的不同认知和态度,但是一则新闻事件可以有多重报道角度,媒体选择如此取角,着重“反省道歉vs. 死不悔改”,强调对立的报道角度,却是媒体主观性的框架选择。

媒体如何形塑少年的死不悔改?首先,媒体选用“辱骂”一词,而不是少年发表看法,或表达负面不满情绪等较温和的字眼,显示媒体对于少年的行为是非常反感且有道德价值判断的。

媒体拿起道德谴责角色

媒体在社会上有教育规范民众的角色,当媒体并不是站在人民一方监督政府时,这显示媒体正在扮演社会道德规范者(行为由政府规范)的角色,协助执政当局维持社会秩序,因此什么行为不可以做,媒体会告诉你(恰恰某些行为在其他国家可以,在新加坡就是不可以)。

因此,媒体通过“辱骂”用词表示,你不能这样做,社会是会谴责你的。而且,这显示社会对于“异议”的接受度低,你不能公开提到和社会主流大众(或政府不允许)的说话内容,你是会被惩罚及被整个社会唾弃的。

另外,“累父道歉”也充满主观意识。对比去年三月台湾发生太阳花学运,在冲撞行政院那场担任总指挥的魏扬,其母亲多次撰文,叙述孩子的成长经历和父母的想法,都是进步开放的思维,绝不会有孩子“拖累”父母的感觉,父母反而以孩子勇于发声的行为而光荣。但在新加坡发表看法,却变成“累”了。

再者,媒体在描述少年离开法庭时,“面对镜头‘毫不胆怯’,‘还’向镜头挥手微笑”,当中“毫不胆怯”和“还”用词,就充满媒体的主观价值。

若在其他允许自由发言、批评领袖的社会,是不会使用这类“谴责性”字眼,少年的行为是有争议空间,但在新加坡社会就直接被打为“有罪”。少年的从容淡定,被媒体潜台词描述为“已经有罪的人,不知悔改,竟敢还微笑面对媒体”。而且,媒体多次描述少年“暗笑、窃笑”,也有同样道德谴责的意味。

潜台词是听话才是好事

除了少年父亲的鞠躬道歉,媒体也描述了母亲“大义灭亲报警捉人”,儿子的行为让她“束手无策”,承认孩子“难教”。父亲的反省是对社会的公领域,母亲的反省是对家庭私领域的管教无方。

通过母亲的口,描述对孩子“束手无策”和“难教”,显示勇于发表看法的孩子,让大人/家长束手无策,潜台词是家长(或政府)要的是完全听话的乖孩子,不能发表家长不允许的看法。

“难教”用词,也表示不听话不乖的孩子,就等于难教,是“坏”孩子,而家长要的是“好”孩子。何谓家长(政府)要的好孩子?就是完全跟随政府/主流社会价值观,实践在思维和行为上,不能提出(甚至拥有)异见的一群共同思想的个体,才会成为新加坡家长式政府的“好”孩子,才是“无罪的”。而这群“无罪者”是通过家长式威权的压迫和恐惧,制造的一群个体。

此外,这段描述,充分表现了新加坡家长式威权管教社会,孩子是要教的,不教行为就会变“坏”。于是政府=家长,人民=孩子,如此的意识形态充斥整个新加坡社会,不能任由孩子(人民)自由发展他/她的思想,自由就会乱,乱就会变坏,破坏“大义”。

把不效忠李光耀有罪化

需要问的是,这个“大义”是甚么?从此案例,不只是家长式威权管理营造的恐惧和服从,遍布新加坡人民的心中,当中父权的“大义”更甚于母权,就像一个强大的影子笼罩,如李光耀之于新加坡人民一样。

而为了“效忠李光耀”的大义,处于私领域的母亲报警,动用公领域的警权来维系私领域秩序紊乱的情况。新闻后段通过访问少年友人对少年的负面看法,来合理化动用警权,代替家长进入私领域管教少年的行为。

媒体整篇报道,不仅妖魔化自由发表看法的少年形象,使“不效忠李光耀”思维和行为“有罪化”,应予以道德谴责、法律惩罚外,也让父母和家庭面对整体社会的责备,必须强烈反省自身的管教无方,成为社会其他个体警惕,最终进一步强化政府是最终大家长的形象,警方是大家长的执行单位,人民不得成为不听话的坏小孩。

这也可以理解,为何李光耀先生逝世后,这么多人在雨中“含泪”送别先生了。  ‖  原文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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