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业者垄断全民公共财

2015.04.06【燧火评论】电讯业者垄断全民公共财

【黄康伟】新上任的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alaysian Communication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MCMC)主席哈林沙菲益(Halim Shafie)为了回应民衆对网络素质不佳、费用过高的抱怨,在农历新年期间呼吁电讯业者降低宽频费【注一】,却只获得愿稍降约6%的回应【注二】,无不令人气愤。

对此,舆论认为,现今电讯业竞争不足,缺乏扰乱市场价格的业者,才是马来西亚网络通讯素质差、收费高的关键。惟如此说法却忽略了,电讯业本身有着规格必须统一,与水供、电力等産业同属「自然垄断」的公共财本质。倘若过度竞争,短期内的割喉战也许会降低价格,有利消费者,但各企业谋利的本质,技术上的不通,却会造成使用者利益受损。

国人目前承担的正是电讯业企业化唯利是图的恶果。电讯业原本仅有马来西亚电讯局(Jabatan Telekom Malaysia)一家国有机构,到了上世纪80年代,前首相马哈迪为配合全球新自由主义化的需要,于1987年将该机构私营化,命名为马来西亚电讯公司(Telecom Malaysia,TM,简称马电讯)。同一时期,也有推动许多国有产业私营化,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放任企业发展及开拓市场。

到了1998年,为配合全球走向网络化之需要,将原有的《1950年电讯法令》(Telecommunication Act 1950)、《1985年电讯服务法令》(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Act 1985)及《1988年广播法令》(Broadcasting Act 1988)整合成规范所有电子媒介的《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确立了掌管其中的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部长与MCMC的权力。同时,确立政府只进行推动网络发展角色,在分发执照后,将不对各企业制度的销售价格及素质强加管制。

朋党财团垄断蚕食利润

目前,国内共有6家公司拥有行动上网的执照,8家公司拥有DSL的执照,10家公司拥有光纤网络的执照,8家公司拥有Wimax的执照【注三】,如此规模算是百花齐放。但拥有较高网速及优良技术的执照,却仅限于拥有良好政商关係的企业,其中杨忠礼家族的杨忠礼机构有限公司(YTL Corporation Berhad)和阿南达(Ananda Krishnan)的明讯电讯有限公司(Maxis Berhad)就是显例。

在电讯业称霸者,则属私营化后的马电讯(TM)及其子公司亚通集团(Axiata Group Berhad),主要原因当然是其背后金主——政府的投资膀臂国库控股公司(Khazanah Nasional Berhad),在马电讯拥有36.78%股权,在天地通(Celcom Axiata Communications Berhad)所属的亚通也拥有44.51%股权。

正因如此,政府一手透过MCMC分发特许经营权,另一方面在市场占有优势地位,造成成国阵政府牢牢控制网络通路,同时从中牟取大量利润。因此,MCMC欠缺独立性与公共性,导致国内电讯业走向垄断局面,才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在马来西亚经营电讯业几乎是稳赚不赔的行业,单从2013年亚通创下24亿令吉的全年淨利,创下本国电讯史上的佳绩来看,就足以一窥电讯产业的经营状况。其他紧接在后的电讯企业,淨利都在20亿令吉上下,而在固定电话与光纤网路称霸,掌握电讯网路基础设施「最后一哩」(last mile)的马电讯,全年淨利也从亿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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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电讯公司获利后都忙着派发股息,吸引更多投资者注资,增加自身资本额,努力将企业往全球拓展,却未降低通讯费用,将原本属于公共财(public good)的电讯利益回馈使用者。这刚好印证了电讯公司作为企业,谋利损害使用者权益的事实,不停地削减开支,增加利润变成现今电讯公司的经营模式。【注四】

宽频上网是基本人权

因此,国人必须夺回自己的上网的传播权。首先,我们必须监督MCMC发放特许经营权的机制,使之成为一个独立及维护传播公共性的机构。投标的公司须以推动网络普及率及近用性(accessibility)为发照标准,遏止朋党及政联公司持续掌握网络通路。

再来,MCMC也须课徵电讯企业盈利税。电讯业透过政府发放的执照获利,这些空气电波又属于公共,这些来自公共财的获利,理应用以降低使用者的费率,同时发展网络公共建设,而当前政府首要解决的,正是城乡之间的数位落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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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宽频覆盖率近几年一直维持在67%左右,使用者有80%集中在西马的城市地区,东马及乡区则未被照顾【注五】。但是,依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报告显示,共有36.6%的人口住在乡区,其中人口最多的是土着。他们除了成为国阵的票仓外,从未在实际政策中受惠,在国家发展中依然被边缘化,无法与全球接轨。

表二:2010年各族群与阶层的人口比例(来源:马来西亚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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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虽已在各乡区推展免费公共网路「无线乡村计划」【注六】,却忽略乡区人士更需要硬体设备的补贴,以及对新科技的辅导,才有能力使用上网服务。政府并未有效地推动上网,促使各网络社群有效地建立,只管拨款也同样让计划没有成效。

在这其中,延伸的还有青年及壮年的数位落差问题。表三显示,住在乡区的青年及壮年也是各年龄层中最多的。面对城乡落差,乡区的青年世代如何在窘困中,与城市的伙伴拥有同等的机会,也是重要的问题。

但自2013年大选前拨款、推出购买手机的优惠外【注七】,又或更年前鼓励家长掏出公积金添购新电脑设备外,似乎缺乏利于青年上网的政策。倘若加上近日发佈的「一马SIM卡计画」(SR1M)【注八】,也仅仅是部长推动的广告文宣而已。这显然与「数位马来西亚」欲在2020年达到5百万的青年网民,并在网路上训练青年成为专业人员(knowledge worker)的专桉目标背道而驰,不啻为眼高手低的另一例证【注九】。

表三:2010年各年龄与阶层的人口比例(来源:马来西亚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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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需要长期的电讯补助、廉价的通讯配套,以便与同侪有同等的合作平台。青年在网络上建立自身社群,互相交流新想法与思想,甚至接收最即时的讯息,在现今的地球村是至关重要的。

据东盟报告显示,马来西亚网速仅为5.5Mbps,远低于东盟平均网速12.4Mbps。政府应该效彷芬兰,推动立法限制最低网速,以维持国内网络素质。芬兰早在2010年已立法要求电讯公司义务提供使用者至少1Mbps的网速,幷将在今年内将下限提升至100Mbps。

以马来西亚目前的技术来看,100Mbps的网速早已在高级住宅区及金融区运行,只欠政府将技术普及化,提升国人的科技近用权利。总得来说,只要公民团体积极施压监督,打破现有电讯业企业化的垄断局面,未来享受高速网络再也不是梦。  ‖  原文出处  ‖

【注解】

一、中国报,响应通讯多媒体部号召 3电讯公司愿降宽频费,2015.03.02。

二、当今大马中文版,宽频服务将降价至少6%,2015.04.02。

三、维基百科,Internet in Malaysia

四、东方日报,低经营成本支撑 明讯末季淨利涨16.9%,2015.02.06。

五、当今大马中文版,宽频逊于邻国价格却贵两倍 政府指大马也有100Mbps,2014.09.15。

六、光明日报,全国宽频覆盖率达67.1%,2013.09.30。

七、星洲日报,智能手机回扣上网申请‧限21至30岁‧每人200‧先到先得,2012.12.27。

八、马新社,一马SIM卡价廉争取百万用户 哈山:冀成中低收入群首选,2015.03.16。

九、马来西亚媒体识读资源网,「数位马来西亚」,别又眼高手低!,2012.11.19。

* 感谢作者授权转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