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其实没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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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火箭报,页9】道歉,其实没那么难

【庄迪澎】马来西亚的主流媒体缺乏主动道歉的文化和传统,若有道歉,通常是在两种情况下:一是要求道歉的事主为“有势力人士”,包括作为金主的大广告商;二是虽然道歉,却心不甘情不愿,一边道歉,一边硬拗。马来西亚销量最大的中文报《星洲日报》就经常有此表现,但它更糟糕的表现是非但不愿意道歉,还要以谎言来掩饰错误,近例莫过于3月21日以封面头条报道《国阵13成员党反对伊刑法》一事。

上述头条新闻的导言写道:“国阵主席纳吉发出由13个国阵成员党主席所签署的联合声明,坚决反对在国内落实伊刑法。”由于文中没有引述任何(即便是匿名的)消息来源,其他媒体也没有纳吉“发出联合声明”的新闻(执政党的罕见联合声明不可能不发给所有媒体),民主行动党的两名国州议员刘镇东和邹宇晖认为此报道有误导读者之嫌,要求《星洲日报》出示纳吉的“联合声明”证明其报道正确。

孰料,《星洲日报》在3月23日看似刻意以大篇幅报道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在另一场合非议它的文告处理手法时,在报道的下方刊出内含四要点的“编按:林冠英‘莫须有’攻击《星洲》”,除了回应林冠英的批评,最后一点则写道“刘镇东及邹宇晖若不知什么是‘独家新闻’,以及记者拥有保护新闻来源的责任,建议去上一堂新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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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这一句“去上一堂新闻课”的回应,除了“嚣张跋扈”,还真想不到其他词汇了,而且以我国主流媒体素来对权贵毕恭毕敬或相对客气的传统来说,这么嚣张地向议员呛声,除了执行“党报”任务的《马来西亚前锋报》之外,相当罕见。

哪一套说法才是事实?

持平而论,媒体不是非得对从政者和议员客客气气或表现虚伪的公关礼节,假使从政者和议员无的放矢,三不五时故意找碴,尤其是掌握大权的部长和执政党议员动辄欺压、恫言关闭报社,媒体不卑不亢地反击,应该赢得掌声。然而,我们鲜少看到主流媒体反击执政党的撒野,但这不是本文主旨,我要谈的是,《星洲日报》上述嚣张回应,不只嚣张,而且不实,这才是违背专业伦理的事。

按照那一则“去上一堂新闻课”的回应,毫无悬念,《星洲日报》是在维护3月21日头条新闻的报道正确无误,新闻里提到的“联合声明”是他们取得的“独家新闻”(所以其他媒体没有),而且没有提到消息来源是因为“记者拥有保护新闻来源的责任”。然而,《星洲日报》在3月25日刊出总编辑卜亚烈的署名文章《李光耀与伊刑法》,再次回应此争议时,却以“哀兵”姿态叙述该报如何尽心尽力追新闻,然后语锋一转,提出另一套说法:发表联合声明的事情“较后出现变化……国阵遂决定延后发布声明”,而该报“得到消息时已是午夜时分,星洲日报大部分地区的报纸已开印,完全来不及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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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星洲日报》在东海岸没有印刷厂,东海岸区的报纸确实有可能因早印(例如晚上九时或十时)而来不及改版(所以雪隆地区看到的头条虽然一样,行文却稍有不同),我们不妨让该报享有这个疑点利益,但前提是该报“得到消息时已是午夜时分”为事实。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始终欠一个道歉

重点是,“去上一堂新闻课”和“完全来不及改版”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前者“得理不饶人”,没有承认《国阵13成员党反对伊刑法》的报道有错,反而暗讽刘邹二人无知;后者承认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肇因是“来不及改版”,而非造假。同一家报社提出两套自相矛盾的说法,说明了两种可能的情况:(1)只有其中一套说法是事实,另一套说法是为了狡辩而撒谎;(2)两套说法都是为了狡辩而说谎。

然而,不论(1)或是(2),《星洲日报》都犯下了媒体不应犯下的错(撒谎),分别只在于撒一次谎还是撒两次谎。基于《星洲日报》在东海岸没有印刷厂,以及世华媒体晚近的盈利每况愈下,我愿意相信卜亚烈的“来不及改版”一说,虽然是否“完全来不及”,抑或报社为了节省开支不愿意轻易停机重印,仍是疑问。然而,不论实际情况为何,对于下列两个问题,《星洲日报》仍然“欠一个道歉”:

(一)3月23日的“编按”第四点不愿意承认3月21日的头条新闻与事实不符,反而坚持那是“独家新闻”,甚至嚣张地要批评者“去上一堂新闻课”。这不是为了狡辩而撒谎,什么才是撒谎?假使这套说法不是撒谎,则表示3月25日刊出的卜亚烈的说法不是事实。不论何者为事实,《星洲日报》都应该为至少一次撒谎而道歉。

(二)假使卜亚烈的“完全来不及改版”之说属实,《星洲日报》应该为3月21日那则来不及改版的封面头条新闻误导读者而道歉,同时也为它在3月23日“死鸡撑饭盖”,要指出其错误的批评者“去上一趟新闻课”的嚣张做法道歉。

《星洲日报》这种不道歉还死撑的做法,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姑且只举二例:(一)2011年郑丁贤误读和误写《经济学人》的《新闻的前景:回到咖啡馆》(The future of news: Back to the coffee house)专题,不愿意认错,还有一堆中阶主管跳出来顾左右而言他地护短。(二)2013年错误诠释林吉祥“可与国阵组联合政府”的言论,虽然在两天后刊登“道歉”声明,却在声明第三段自我辩解道:“由于当天的报纸在折起来放在报摊时只看到大标题,而没有看到副题,所以引起争议和误会。”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媒体不道歉还死撑的做法,极不可取,一是戕害新闻专业,二是向新闻界新丁和新闻系学生做了极糟糕的错误示范,更加祸延新闻专业。任何媒体每天都可能有或大或小的失误,不论读者地位高低、人数多寡,媒体都应更正他们所指出的错误,甚至读者没有发现而媒体本身发现错误,亦应主动更正。

一些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对“道歉”、“更正”的认识误区,是以为这么做会损害他们的公信力,但其实恰恰相反,更正错误和道歉恰恰是媒体最体面且维护其自身公信力的做法。媒体愿意认错、更正,不让阅听人继续被其错误而误导,阅听人也才能继续相信它。媒体不愿意认错、更正,任由阅听人继续被其错误而误导,被揭穿后,阅听人还能继续相信它吗?

若说晚近五年《星洲日报》在中文读者群中的公信力印象每况愈下,也许有一句谚语足以解释--“物必先腐而后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