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变革,共存共荣

 

20031月?日【东方日报•笑看朝阳专栏】报业变革,共存共荣

【庄迪澎】去年12月,国营第二电视台的华语新闻编辑卢紫云与我做了一段访谈,其中一道问题谈到了《东方日报》会不会带动我国中文报业的变革。

我对这道问题的答复十分明确:我们不能将中文报业的变革的希望仅仅寄托于《东方日报》,否则最后我们将会大大地失望。这并不是消极否定《东方日报》,而是中文报业有其结构性的积弊和如潘永强所说的“制度性崩坏”,单凭任何一家报社的力量,恐怕都是杯水车薪,无法力挽狂澜。

《东方日报》出版之后,肯定会对中文报业产生冲击(“围堵”现象就是其一)。它的编采方向和版面设计风格与其他中文报章大有不同,假设它能在自由市场上自由竞争,而且销量能在短期内提高,可能会引起其他报社“跟风”,但呈现方式上的“改变”毕竟还谈不上“变革”。

期待中文报业的变革,至少得检验三项条件。一、读者对“报业”的认识与对媒体的要求;二、报业经营者的睿智与远见;三、新生代媒体人的媒体理念。

读者对“报业”的认识与对媒体的要求

本地读者对报业存有很多迷思,例如:相信报章一定报道事实、迷信报社是个文化机构。这种迷思一日不解除,媒体批评的工作就难以开展。

读者不要以为市井小民如此,很多读书人也是看不到(还是不愿去看)媒体的“商业性”,当有人批评报社藉文学活动打造企业形象时,马上会有作家跳出来为它辩护:它对马华文学有贡献!但是“对马华文学有贡献”的提法并不足以否定媒体的商业属性,就如人寿保险公司搞公益活动济助孤儿院,你不能以“它对孤儿有贡献”来否定人寿保险的商业属性。

我很谅解也很同情马华作家对报社的这种“文化情意结”,毕竟数十年来马华作家都在国家文学发展的主流之外挣扎求存,无法在国家的拨款中分一杯羹。因此,那些愿意资助出版文学丛书或办文学活动的大老板、华团、媒体或商业机构,无形中就成了一些马华作家潜意识里的再生父母,心里感激莫名。为了顾全“大局”,这些人不会愿意得罪那些再生父母。

2001年“报变”之后,很多抗议动作搞不出来,原因正是许多人畏首畏尾。有人怕杯葛报纸会害了别人打破饭碗,有人怕会少了一家报社,有人怕得罪了报社以后没有机会亮相、没有专栏可写,有人又怕这个那个……

报业要有变革,我们一定得让“媒体批评”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媒体消费人要有对媒体喊话的习惯,也要习惯于别人对媒体喊话!喊话之余也要有行动的决力,喊了话却没有行动的勇气与决心,你喊话的对象还会理会你的逆耳忠言吗?(撰于200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