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亲身经历

 20031月?日【东方日报•笑看朝阳专栏】真人真事、亲身经历

【庄迪澎】《东方日报》和《星洲日报》最近个别就“报贩被威胁/恐吓”及“围堵”事件在报上“过招”,以广告、新闻及声明表述“真相”,究竟“真相”如何,消息灵通的读者或许知道,但不明究理的读者可能就会被一些言辞讲究、义正辞严的声明所蒙骗。

我无意卷入报社的商业纠纷。但是无论身为一位专业的读者、媒体研究者、媒体教育工作者,抑或一介读书人,我皆有责任记载媒体业的乱象,以便成为后来者的参考材料。因此,本文将报告两件真人真事,而且都是个人的亲身经历。

第一件经历发生在2001年马华公会成功收购南洋报业之后。当时我退掉其他报纸,通知派报人给我派《光华日报》,派报人也答应了。可是接下来几天我都没有收到报纸,于是联络了派报人,结果派报人告诉我:“对不起,老板,我不能派《光华》给你,《XXX报》打电话来警告我不可以派《光华》……”

第二件经历发生在今年1月5日。我在八打灵再也兜兜转转了好几个报摊和杂货店,都买不到《东方日报》。最后来到一家小杂货店,报架上什么中文报都有,独缺《东方日报》,便问老板:“有没有卖《东方日报》?”结果老板欲言又止,左顾右盼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从报架底下“偷偷”取出一份。(那种感觉好像在买Playboy或Penthouse般——讽刺的是,雪隆的翻版VCD档口都“公开”摆卖色情VCD了!)

结果,我顺口问老板:“干嘛偷偷摸摸?《XXX报》警告你们不能卖啊?”老板含笑不语,身旁的老板娘却憋不住了,破口大骂:“就是咯!哪有人像他们这样子的?!”

某(些)报业集团有没有警告、恐吓报贩不能售卖《东方日报》,或者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商场惯例,牵涉其中的人大可振振有词地说:“清者自清”,但是“真相不会永远被蒙蔽”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撰于200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