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的快感建在社会的痛苦上

2006.11.10【独立新闻在线】垄断的快感建在社会的痛苦上

【庄迪澎】媒体所有权与控制(ownership and control)是传播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旨趣,而其中一个研究重点正是所有权集中化(ownership concentration)的问题,即极少数资本家或集团控制多家或多种媒体的现象。在媒体所有权的著述中,虽然较常见的字眼是“集中化”,但是“集中化”和“媒体垄断”(media monopoly)经常是交替使用的词汇。

学界关注媒体所有权与控制效果之所以持续成为学术与政治关注的焦点议题,主要乃因为媒体并非一般的商业实体,在近代社会里,的确没有一种商业机构能像媒体那样形塑社会意识和政治观念。因此,当大多数媒体集中在单一或极少数企业家/集团手上,则这个社会的多元性(pluralism)必然大大削弱;要报章社会意识与政治观念的多元,媒体所有权的多元是个重要条件。

一名曾荣获普利策奖的美国记者本•巴格迪坎(Ben H. Bagdikian)在1983年出版了一本书,描述美国50家大公司对美国传播业集中控制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它们如何控制美国人的所见所闻。这本书就是取名为《媒体垄断》(The Media Monopoly),出版后可谓一纸风行,迄今23年已经出版了七版。

《媒体垄断》风行23年间,美国媒体业所有权集中化过程也从没有停止过。本书第二版在1987年面市时,原有的50家大媒体公司已经缩减至29家;1990年第三版面市,上述大媒体公司再减至23家,到了第四版剩下14家。1997年,《媒体垄断》出版第五版,美国仅剩下十家大媒体公司,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局面;第七版在2004年面市时,美国人的所见所闻,全赖于五家媒体公司而已。

参阅《媒体垄断》的论述,张晓卿今天同时控制两大中文报业集团旗下大约30份报章和杂志,早就具备“媒体垄断俱乐部”的会员资格了。

张晓卿刘鉴铨各得其所

事实上,过去20年来,媒体所有权集中化乃至垄断进程不曾停止,而且我国媒体所有权集中化进程,不只是单纯的市场“无形手”产生的结果,更是国家机关那只“有形手”介入干预的结果──除了《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授权国安部长绝对的出版准证审核权外,2001年马华公会成功收购南洋报业前,国人不也见识了包括马哈迪、国安部及证券委员会如何为收购行动护航吗?

当《建国日报》、《新明日报》及《马来亚通报》等在1980年代及1990年代初相继停刊,1992年朝日报业有限公司及南洋报社有限公司先后并购《光明日报》和《中国报》及生活出版社之后,中文报业垄断经营的雏形于焉浮现──尽管就个别报章的销量而言,1990年代仍然是《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及《中国报》三足鼎立的局面。

对星洲媒体集团执行主席张晓卿和董事经理刘鉴铨而言,一统中文报业之天下,诱惑力实在太大了。除了媒体这种宣传机器之外,还有哪一种企业可以全职的、经常性的以一篇接一篇文辞隽永的演讲稿将一个原本藉藉无名的东马伐木商人包装成“情系大中华”和“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的“文化商人”?除了掌握渗透华人社群、可以帮助两岸问题统战的中文媒体之外,还有哪一种企业可以垫高张晓卿“进京”求见中共高干的筹码?

在2001年以前,《星洲日报》高层和编采部主管最爱以《三国演义》分析中文报业的形势:《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和《中国报》三国鼎立,相互牵制。说起“三国鼎立”,语调虽从容,但心底却充满缺憾,因为“三国鼎立”就是统一天下希望的阙如,谁也不能成为霸主。

刘鉴铨纵横报业40多年,从《中国报》记者攀升到《星洲日报》总编辑,再到今天星洲媒体集团董事经理,不但大半生在《星洲日报》度过,而且40多年报业生涯有一半的日子是身居决策位置。对一个一生都留在报业、凭藉《星洲日报》才能发现自我的人,任内一偿将“竞争一甲子”的对手收归于自己的影响力之下(虽然自己不是业主)夙愿,这种虚荣感与快感并不难理解。

张晓卿和刘鉴铨固然享受这种独霸天下的快感,不枉此生,但是有远见的媒体阅听人、在野党、华团都不应该分享他们的快感,因为他们的快感是建立在这个社会必须共同承担的痛苦上。

小股东岂有能耐左右决策

2001年《星洲日报》对声势浩大的“反收购运动”视若无睹;五年后,《星洲日报》仅以一篇437字没有交代请愿主题、语焉不详、刊在读者随时错过的不显眼角落的短文报道11月3日的“反对媒体垄断”请愿活动,张晓卿控制的另外三家报纸则只字不提。此现象不就是论证媒体垄断的弊端的最好注脚吗?

星洲媒体集团董事经理兼集团编务总监刘鉴铨在11月3日发表《反垄断是我们的信念》,否认张晓卿垄断报业,并且写道:“两家公司都是大马股市的上市公司,必须遵守上市公司的各项准则,也必须接受当局监管,以向各自的大小股东负责。”这段话读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其实是垄断媒体者惯常哄骗不知情读者的说词。

上市公司虽然得向股东大会负责,但是零零散散的小股东乃乌合之众,要结集起来以超过大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去无法左右公司的决策,说易行难。由于每一股都有一票,持股最多者自然能站在有利位置推展其意图;张晓卿是星洲媒体集团和南洋报业控股的最大股东,他因此掌握了这两家报业集团的决策权,包括定义企业整体目标及企业观点的力行及决定生产资源分配的原则,这就是所谓资源分配(allocative)层次的控制。

易言之,今后张晓卿如何动员两家报业集团结合后的资源去阻止新的业者入场,或者进一步兼并半岛乃至砂拉越和沙巴两州的中文报社,他根本无需事前得到股东大会批准。

读者没有公平对等的选择

媒体所有权多元不仅保障媒体内容的多元,更保障读者-媒体互动关系中读者应有的自主性。诚如张晓卿垄断中文报业后,四大报章旗下员工失去跳槽议价的能力,劳资关系严重失衡那样,读者也失去了向媒体施压,进而迫使媒体改正错误行为的筹码。

报章由不同业主经营,读者可以藉罢买,转而购买其他报章的手段惩戒冥顽不灵的报社,但条件是眼前要有无论质量,乃至购买便利等方面条件都对等的报章可供读者选择。没有这种选择,读者意见的重量大大减轻,因为报社不必担忧读者大量流失去支持其竞争对手。

张晓卿在西马半岛控制四家主要中文日报,市场占有率总和超过85%。其余两份报章《光华日报》槟城色彩浓郁的地方性报章,而《东方日报》则是创刊未及四年的新报纸,幅员及报章讯息量远不及星洲媒体集团的规模,而且四报排挤(围堵)新业者的垄断行为,也剥夺了读者选择替代报章的机会与权利。

中国立反垄断法,张晓卿怎么说?

许多欧美国家都制订了限制媒体所有权集中垄断的政策或法规,一方面保护社会多元,另一方面则阻遏占支配地位的媒体公司滥用市场力量打压对手。《东方日报》创刊以来遭遇的发行阻碍,早已揭橥了欧美国家所要防止的这种现象。

中国的法制虽不及欧美健全,但这个张晓卿情牵梦萦的神州大地也正在制订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中国国务院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三种垄断行为,即: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本月初在“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说,《反垄断法》尽快出台有利于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因为“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一些行业的市场垄断,可以实现对国家、对社会、对广大企业和职工、对消费者的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这个共产国家,尚且认识到“垄断”对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弊端。张晓卿,你怎么说?    原文出处下载PDF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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