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纳吉不该起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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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燧火评论】为何纳吉不该起诉媒体?

【王维兴】马来西亚首相兼执政党巫统主席纳吉起诉国内首屈一指的原生网路媒体《当今大马》,连同该党执行秘书阿都拉勿(Abdul Rauf Yusof),列《当今大马》业主Mkini Dotcom私人有限公司、总编辑颜重庆及新闻主编法迪(Fathi Aris Omar)三方为答辩人。

本案起因,与登嘉楼州政权危机以及其新闻处理相关,笔者已撰文〈议长的关键票? ——厘清登州政权危机的误导言论〉讨论,在此不再赘言。

这次要谈的是一国之首相起诉媒体这件事,何以社会大众出奇的平静?是不是因为朝野政治人士起诉媒体的例子比比皆是,包括国会反对党领袖兼人民公正党最高领导(局外人称为实权领袖)安华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等例,因此,现任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起诉《当今大马》并非什么新鲜事,没有什么大不了?

笔者以为,至少有三项因素,值得我们思考并关注纳吉起诉《当今大马》一事。

第一,纳吉不是一般政治人物。不论朝野,马来西亚这个小国的首相,在国际上的确没有任何深具意义的影响力,但是就国内而言,首相不只统领24个内阁部门,其所掌管的首相署,底下更有66个单位。这些单位包含国会事务、宗教事务、公务员、总检察署、经济策划署、国家干训局以及红极一时的表现管理与传递单位(PEMANDU)等显赫单位。 【欲知详情,请参阅读笔者收录在马来文著述《打造国族》(Membina Bangsa Malaysia)的相关文章。该书于2012年出版,由Aida Idris与Abu Hassan Hasbullah编辑。 】

每年的国家预算案,首相署获得最大笔的拨款。兼任财政部长的纳吉,于2013年杪提呈2014年国家预算案时,拨给本身掌管的首相署,高达164亿5000万令吉的拨款。这笔巨额拨款比砂拉越、沙巴以及登嘉楼三个产油州的石油税收总额,高出近三倍!

首相署单位编制权倾一时

首相署底下的许多单位领导人,更是权倾一时,走路有风。比如掌管国会的首相署部长,在首相指示下,将告知国会下议院议长,决定一项有关伊斯兰法底下固定刑(Hudud)的法案,何时列入国会下议院的议事日程表内。首相署部长也可以告知国会下议院议长,把某一位巫统国会议员对于《当今大马》有关登州危机的新闻,所提出的国会口头质询,安排在早上首半个小时的国营电视直播国会时段,然后首相亲临国会下议院,在全国观众关切下答询,澄清《当今大马》报道的不实之处。

首相可以选择局部承认国会反对党领袖的身份,不给予对方任何国营电视的时段,而相反的情况并不存在。这是马来西亚的政治现实,行之多年。

但是,首相宁愿选择起诉《当今大马》,而不是在这个6月的国会,即第13届国会第二季第二次会议召开的任何一天、任何最佳时段,以符合民主议事的方式,回应《当今大马》的报道。

第二,身为一国之首相,纳吉掌控大部分权力与资源,不必透过法律途径,也可以用最体面的方式,作出最全面的回应。首相可以在任何一天出席任何一场活动后,在记者会上作出回应;可以发表声明,全面澄清;可以上电视电台,逐一反驳;也可以在其官方脸书,图文并茂地反驳。主流媒体,有哪一家会不刊登或者不报道的呢?

但是,纳吉宁愿选择起诉《当今大马》,仿佛首相和其他政治人物一样,「只能」透过起诉达到澄清的目的。弦外之音,是指他掌握的权力与资源,和在野党人士一样少?还是一样多?把不平等的平台,用一种平庸的手段,让它看起来好像平等,这是对首相的公平,还是对在野人士的不公平?

第三,纳吉不只掌控国营电视电台,执政党国阵底下成员党,以及其朋党更拥有媒体。媒体拥有权与管制的错综复杂关系,岂是一条法律途径就能够掩盖掉的客观事实?大家还记得本届汤杯决赛时,收费有线电视(即寰宇电视,Astro Malaysia Holdings Berhad)垄断体育赛事转播权所造成的恶果吗?

媒体报道的寡头垄断文化

不论寡头垄断还是绝对垄断,从世华媒体集团(Media Chinese International Ltd)到首要媒体集团(Media Prima Berhad),再到寰宇电视,平面报章与电台电视的情况,不只有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更已形成报道上的寡头垄断文化。

试问,在这样的拥有权与管制,以及寡头垄断文化底下,首相有必要起诉一家媒体吗?

以马来西亚的政治与媒体现实而言,纳吉根本不该起诉媒体。这项做法不只是一种不良示范,更让人怀疑,他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笔者以为,纳吉走法律途径,用意不在于还自己清白,而是要平庸化媒体之间,以及从政者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掩盖媒体垄断,以及朝野权力与资源悬殊的事实,并瘫痪《当今大马》的财务运转。这是对广大读者的一项严峻挑战,你明白吗?  ‖  原文出处  ‖

 (编按:感谢作者授权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