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主张审查互联网

2010.07.19【马哈迪部落格】互联网保障

【马哈迪撰文/庄迪澎翻译】当我们任命世界各地的著名资讯工艺翘楚组成(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国际咨询团时,我们提出保证,马来西亚不会审查互联网。

我们当时认为,即使我们意欲这么做,也力有不逮;我们没有掌握这么做所需的技术。因此,《当今大马》和其他网站蓬勃涌现。

如今,我已经退休了,我对于决定不审查(互联网)感到很高兴。我和其他许许多多的部落客一样,从部落格里获益良多。也许有一撮人滥用了写部落格的特权,但大体上而言,部落格还是为公众做了好事。马来西亚的主流媒体无需审查,因为他们自我审查了。因此,部落客可以报道实情;它可以成为替代性的新闻来源。尤有进者,这种其他讯息源是必要的,主流媒体才会时时自我警惕。

我素来认为西方媒体是自由的,尤其是当它们谈论第三世界国家包括马来西亚时,更是随心所欲肆无忌惮。

如今,我懂得更多了。一名杰出的西方记者罗伯特菲斯克(Robert Fisk)透露,当他们在撰写关于自己国家和西方时,他们坚持引用官方消息来源,以及使用掩饰真相的陈腔滥调。他们本身亦沉迷于自我审查。我建议,对所谓的新闻自由感兴趣的人,应读读他的著作《勇士的时代》(The Age of The Warrior)。

新闻自由应该是西方民主实践的重要成分。这一假设是,有了新闻自由,真相将会彰显。然而,自由也关乎撒谎、促进邪恶议程、妖魔化个人、扭曲事实、把人逼向死亡,以及其他林林种种的罪恶。

互联网现在不只是赋予记者,而是赋予任何人说出真相、撒谎、扭曲真相,以及从事一切善与恶之事的能力。然而,没有审查互联网这回事。

然而,我关切的是色情材料的散播。我之所以关切,乃因毫无疑问地,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能轻易接触肮脏的色情材料,以致如今的性罪案更为猖獗。如今青少年的淫乱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普遍。

我们必须做些事情阻遏互联网对不道德事物之推广。国际社会应一致认为,应该制止通过互联网散播色情。否则,马来西亚应该审查互联网上的色情材料,尽管我们曾许下不审查之保证。

如今要做到这一点,是可行的,也应该坐言起行。它不会100%成功,但至少能制止人们轻易就能接触。道德败坏不应加以推崇,更不应通过互联网催化。   阅览原文下载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