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富】心系培育传播人的林景汉,在晚年时仍不断寻找韩新永续经营的可能性。2016年至2017年间,韩新管理层曾讨论了高校“公共化”与“社会企业”等观念与可行性,认为或可将私人所拥有的韩新产权,转由非营利组织以社会企业方式经营,让韩新成为社会共同的资产,持续为社会培育人才。……但因环境限制与条件不足,最终未能完成韩新的公共化。Continue Reading

【廖珮雯】绝对客观中立不可能存在,它是一种新闻专业伦理追求的原则。然而,即使无法达致绝对客观,记者仍必须尽量做到相对客观,多角度报导。但不代表“客观”是至高无上、类似最高级别的道德标准,反而较多是一种工具性功能。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传播学教育也许离不开实务训练,但不能囹圄于实务训练,尤其是马来西亚的传播学研究仍待建设和深耕,开办传播学系的视野应该超越实务训练,不止于为媒体业培养「工人」,而是培养媒体业的「知识份子」及传播领域学者,深耕传播学的知识。国内三所民办学院,既然并非以营利为主旨的商业学校,应该走出本身独有的路线。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媒体改革应与新闻自由运动并行,那么有朝一日马来西亚有较理想的新闻自由状态时,较能防范媒体业从压抑过度到解放时可能浮现的失控行为。改革从来都不是一蹴而成,而是「一步一脚印」;就如在2001年「报殇」前,恐怕没多少人把媒体所有权控制当一回事,如今「媒体垄断」已非罕见语言。 2008年以前,新闻工作者岂敢对官爷呛声,如今发表声明非议官威时有可见。这项社会进步将能为推动媒体改革加分。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教育必有价值取向,《传播法规》的教程设计也应有明确的价值和道德取向,而非伪装价值中立。传播院系不是法学院系,《传播法规》对法条、程序和判例的学习,不必也不可能像法学院教学那样深入和细腻,但范围则应相对宽广,超越法条、程序和案例的讨论,兼顾对这些法规生成的历史、政治、社会与经济因素之探讨。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以新闻自由运动而言,大专院校的传播学、新闻学与媒体研究部门是一个重要的大后方,不幸的是,这个大后方长期为保守派所占据。培养传播和媒体的“实务”能力,进而“协助”国家/政府成就“发展”政策成为教育主轴,使“批判”成了可遇不可求之事,要嘛期许少数学生有自觉自主学习,要嘛就得有幸遇上稀有良师。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许多媒体机构的主管经常埋怨本地一些新闻学院毕业的新人,非但无法担当重责,甚至无法做好采访和写好一篇新闻报道或评论。这些主管通常会笼统地将问题归咎于新闻学院没有给予学生足够的训练,却没有看到问题出在哪里。这些新闻学院不是没有提供采访与写作的实务训练,而是知识与思考的培训太少。由于知识不足,接获比较“严肃”的采访任务时,他们普遍上面对几个难处:一、没有能力消化资料;二、没有能力草拟问题;三、没有能力即席提问。这是认知层面不足,而不是实务训练不足的结果。
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叶新田耍性子拒签申请表格及要动员董事会制订“规范”,侵害媒体研究系的学术自由与《观察家》自主性,动机昭彰,贻害无穷,陈心瑜竟轻言“选择尊重发行人的决定”,叶筱敏也举手赞成。《观察家》原来就有把关机制,假使非得有所谓的“规范”,亦应是系里师生共同研议,而不是以叶新田之喜恶为依归!“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既然为人师表,拜托给学生一个“谋其政”和“尽其责”的好身教和好示范,别让学生仿效如何尸位素餐。

Continue Reading

新纪元学院媒体研究系度过了首个十年,博得了尚好的口碑,唯时代的脚步——尤其是各个原本高度与公共利益挂钩的领域如教育领域的“工业化”、“市场化”脚步——并没有停止。能否时时在时代巨轮的转动中维持正确的教育者的姿态与做法,而不是先学生之前就已被利益所惑,随波逐流追求市场效益而沦为“就业培训所”,胥视媒体研究系有否对自身的教育哲学观做到“坚持中自我检视,检视中有所坚持”以追求动态平衡,这是一大考验。
Continue Reading

我们这些老媒体系毕业生平均在进入职场五、六年后,更能体会出媒体研究系所给予我们的,绝对不只是为了顺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性训练,反而是思考的锻炼与学理的研习,才是我们真正的受惠之处,也让我们的同学们得以在业界中展现了“新院媒体人”的特质。Continue Reading

在新院媒体研究系的脉络里,“批判”路线除了是指谓引介欧洲批判理论之外,也意指培育学生具备敏锐洞悉与质疑之能力、“介入”媒体等公共事务之心志,以及与“权力”保持批判性距离之自觉。媒体研究系的定位与路线,不是曲高和寡的哲学命题,而是关乎它能否及如何在至少数十个同类院系中鹤立鸡群?鲜明的学术定位、教研方向及杰出的师资阵容,仍然是关键性辨识因素。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