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迪澎】《煽动法令》的主要弊端是它对“煽动倾向”的定义过于笼统,控方可广泛解释;只要政府认定某人批评政府的言论是“鼓动对统治者和政府产生不满”,即可援引《煽动法令》逮捕和起诉。换言之,除了自求多福和期许政府宽容之外,似乎没有其他方法抵挡政府滥用此法限缩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了。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上诉庭退休法官陈炘铠曾于2009年撰文指出,身为律师的卡巴星发表苏丹可被起诉的观点也不构成煽动,因为1993年修宪过后,统治者可在特别法院被起诉是宪法所允许,而且《煽动法令》第3(1)条款也没有规定,说苏丹可被起诉是一种煽动倾向。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无论是林冠英、其他在野党人、非政府组织、华团,乃至个人,都是随时会受媒体的报道所影响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他们皆有向媒体反映意见甚至是批评媒体的权利,而媒体亦有回应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论见相订,恰恰反映了双方皆有言论自由的空间。换言之,林冠英纵使对《星洲日报》的新闻处理手法指指点点,《星洲日报》尚可用“编按”的方式让他难堪,甚至用上言论版位来批评他,反映了林冠英的“指指点点”并不足以对《星洲日报》产生寒蝉效应或白色恐怖,否则《星洲日报》敢和林冠英对着干吗?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热点》命运未卜,即便它最终只是“暂时性”停刊,在某天获准复刊,内政部勒令停刊的举动都势将对其他媒体产生寒蝉效应。网络媒体日益普及后,迫使传统媒体不得不“偶然”勇敢一下,试探性地踩一踩新闻禁区以挽回读者,但经《热点》一案后,可预见的情况是《热点》将不再勇猛如昔,其他同业则将回缩几步,并战战兢兢地挣扎是否该报道可能会被视为“冒犯”纳吉的新闻题材。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张晓卿为讨好中南海而撤换《明报》总编辑,难道不担心再挫《明报》公信力,进而影响业绩吗?就“资本家-控制媒体-建立政商人脉-累积资本”模式而言,媒体业务有盈利固然最好,但其首要职能并非盈利,而是作为与权力精英交换利益的筹码或工具;是以,只要其服务的终极利益所需,媒体业务随时可以“壮士断臂”以保大局。更何况,相对于张晓卿在中国的其他利益,香港《明报》简直微不足道。Continue Reading

【东方日报】The Edge集团主席拿督童贵旺揭露,该集团旗下的英文新闻网站《FZ.com》,今年8月20日获得內政部发给出版准证,却在大约一週后,又收到內政部第二封信函,搁置这张出版准证。他指出,让《FZ.com》获得出版准证,显然令其他的媒体出版社感受到威胁,这显然也影响一些人,准备出售出版准证牟利的机会。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整理】总部设于美国华盛顿、致力于民主、政治自由及人气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最近(2013年10月)发表了《2013年网络自由》(Freedom on the Net 2013)报告书,马来西亚在全球网络自由排名中猛跌七位,从去年的第23位滑落至今年的第30位,总得分则从去年的43分跌至44分(得分越低越自由)。

【文末可下载Freedom on the Net 2013报告中关于马来西亚的完整章节】Continue Reading

【东方日报】独立新闻中心在第13届全国大选结束后,约访新闻编辑与记者,儼然发现曾有政治人物向记者派钱及提供各种好处。「这就好像癌症那样,你可能有,或者你知道其他人有。这会对他们有不良影响,甚至有些人,面对这样的情形,就崩溃了。」Continue Reading

“监督监督者(Watching the Watchdog)――第13届大选媒体监督计划”是由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传播与文化研究中心、独立新闻中心、全国廉正选举机构及默迪卡民调中心联合展开的媒体监督计划,由Dr Tessa J. Houghton及Zaharom Nain教授主持。此媒体监督计划监督东西马29种媒体的大选报道,包括印刷媒体、电视和网络媒体,而且涵盖四种语文(英文、马来文、中文和淡米尔文)。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从此媒体经济角度思考,国会记者请求议长禁止非议员在国会走廊开记者会,显然是提错诉求,搞错对象了。记者们的团结互助精神(solidarity),更应该用在捍卫新闻专业的自主性,以及向雇主和主管(尤其是财雄势大的媒体集团)争取合理的资源分配及更好的劳动条件,而不是埋怨服务对象加重了他们的工作负荷。Continue Reading

【庄迪澎】错误类比自然得出错误结论。廖文提出“以棒球比赛为例,那是各尽其责,竭尽所能,不是你赢就是我输的公平竞争”这样的论点,潜台词就是在“幹譙”评论人“只能怪自己没本事,如果你有本事掌握封杀大权,你也可以这么做,然后轮到那些被你封杀的人怪自己没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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