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头头们在纳吉宣布所谓“好消息”的同一天同意设立报业评议会,应是报业与国阵主席纳吉之间台底下交易的结果:纳吉以废除“每年重新申请出版准证”之条款,换取报业主管同意设立报业评议会。但是,对报社实际可见但毫无意义的利益,就只是每年省下马币三千元的(日报)出版准证费而已。 Continue Reading

净选盟709大集会结束,今天各大语文报章都大肆报道,警民正面对峙的画面都登上头版。中文报道普遍较为平衡;而《马来西亚前锋报》、《星报》和《新海峡时报》报道则质疑公众公然违抗,另外也没有报道医院遭射入催泪弹和警方闯入医院逮捕示威者。Continue Reading

报业评议会能否建立公信力,还取决于一个重要条件:报业所有权是否多元。个别报社由不同的业主所有,才较有可能避免报业评议会里的十个新闻工作者委员“官官相护”的局面。马来西亚报业的现实是,一个报业集团控制多家报纸,因此同一报业集团旗下不同报社的新闻工作者同时成为报业评议会委员的可能性颇高,他们考量个人在公司里的利害关系而彼此护短,是有可能产生的现象。Continue Reading

倘若有朝一日政府愿意接纳再益草拟的报业评议会概念,而且不更改主要规划,将意味着国安部将发放/撤销印刷机执照及出版准证的权力,下放给另一个法定机构。尽管如系,我们也别过于乐观,因为再益的报业评议会构想并没有否定《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规定,即业主必须每年重新申请印刷机执照与出版准证,而这项规定恰恰是箝制报业的重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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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当时的总编辑(现任首席营运长兼编务总监)许春也曾公开说,媒体评议会制订的报业新闻准则“就只能被滥用来进一步箝制新闻及言论自由”。何其讽刺的是,许春的上司、集团总编辑萧依钊却是“研究成立媒体评议会建议工作委员会”的顾问团成员,他的下属、副执行总编辑郭清江也是委员会成员。既然了解到媒体评议会将“被滥用来进一步箝制新闻及言论自由”,为何媒体业高层还义不容辞参与这项工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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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业头顶上还搁着多把“达摩克利斯剑”,新闻自由运动似乎也动不起来,此时大谈设立媒体评议会,犹如还没解开双脚的镣铐,却要准备飞行。更重要的是,在备受媒体法律箝制及执政集团垄断经营的媒体业里,架设一个有法定地位的机构管理媒体,媒体管制建制化的风险极大,媒体评议会非但无法捍卫媒体专业,反而造成媒体进一步屈从于权力机关和政客的淫威而典当新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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